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本站律师

律师姓名
夏前生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
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联系方式

夏前生律师
办公电话:13588498588 在线QQ:156352682
电子邮箱:xqs_zjut@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劳动纠纷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双重劳动关系被辞退 诉求赔偿获法院支持

【添加时间:2015/3/4 14:05:27】   【浏览次数:840次】
      中国法院网讯 (李泗峰)  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双重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案,一审判决该县某用人单位支付原告周某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12万元,并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计5.6万余元。
 
  周某于1976年7月进入福建省某地质大队工作,岗位为钻探中级工,1997年办理病保后由地质大队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医保至今。2002年2月周某与连城县一家单位签订了一份《临时人员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后,周某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双方至今未再签订书面聘用合同。被告于2013年11月起辞退周某,周某认为被告违法,因不服连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诉至法院。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法院审理认为,只要符合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使用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论劳动者在此之前是否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告单方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并未就辞退原告周某的原因举证证明合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所有:民间借贷|商帐追收|工程欠款|货款催讨|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电话:13588498588   联系人:夏前生律师   备案号:浙ICP备12020669号
COPYRIGHT 2012 ASACLINI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