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分类导航

本站律师

律师姓名
夏前生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
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联系方式

夏前生律师
办公电话:13588498588 在线QQ:156352682
电子邮箱:xqs_zjut@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婚姻继承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债务 >婚姻继承

同居女子不幸流产 男方悔婚诉全额返还彩礼

【添加时间:2015/8/3 10:27:07】   【浏览次数:891次】
   90后女子吕小丽(化名)与男子苏军(化名)订婚后怀孕,却不幸胎死腹中不得不流产,身体尚在恢复期又遭男子悔婚且要求全额返还彩礼,被起诉至法院。近日,经过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吕小丽自愿返还原告苏军彩礼款4万元。
 
  2013年9月,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向被告及其家人支付了彩礼。两人订婚后便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被告怀孕,不幸胎儿7个月大时胎死腹中而不得已流产。2015年4月,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彩礼。
 
  法官认为,就本案而言,原告按照习俗给付被告彩礼10.8万元,金首饰4万元,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彩礼。但原告与被告已同居生活一年,导致被告怀孕,被告又大月份流产,给被告在身体和心理方面都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不应全额返还彩礼。
 
  法官考虑到民间习俗,从情、理、法等不同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提醒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原告也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与被告达成了如上调解协议。
版权所有:民间借贷|商帐追收|工程欠款|货款催讨|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电话:13588498588   联系人:夏前生律师   备案号:浙ICP备12020669号
COPYRIGHT 2012 ASACLINI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