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分类导航

本站律师

律师姓名
夏前生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
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联系方式

夏前生律师
办公电话:13588498588 在线QQ:156352682
电子邮箱:xqs_zjut@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学员路考撞伤人 驾校和考官有责任

【添加时间:2016/2/18 12:53:26】   【浏览次数:637次】
   驾校学员在路考时由于紧张撞伤路人,路人遂将考官、驾校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在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驾校在交强险、商业险之外赔偿原告4993元。
 
  今年67岁的袁老伯说,至今他还记得前年7月10日的那一幕,他开着电瓶车在路口转弯时与同向左侧一辆驾校用车相撞,“我就看到在转弯时旁边开来一辆驾校用车,里面坐着两个人,直接撞在了我身上。”事故造成他腿部受伤,袁老伯被送医治疗。经检查,袁老伯左踝关节脱位,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袁老伯把路考时的考官、驾校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交警认定肇事车里坐着的考官周某负事故全责,袁老伯无责。法院另查明,考试用车的所有人为驾校,已投保保险公司。
 
  驾校方说,事发当日,学员张女士确实在路考时或是紧张的缘故,导致车辆撞向路人。因周某是驾校请来的考官,对于这次突发意外事故,校方愿意进行赔偿。
 
  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12万余元,被告驾校在交强险、商业险之外赔偿原告袁老伯4993元的调解协议。
版权所有:民间借贷|商帐追收|工程欠款|货款催讨|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电话:13588498588   联系人:夏前生律师   备案号:浙ICP备12020669号
COPYRIGHT 2012 ASACLINI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