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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夏前生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
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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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前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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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添加时间:2013/1/23 14:06:18】   【浏览次数:1240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

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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