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本站律师
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联系方式
夏前生律师
办公电话:13588498588 在线QQ:156352682
电子邮箱:xqs_zjut@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办公电话:13588498588 在线QQ:156352682
电子邮箱:xqs_zjut@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多次办卡透支消费 店主被抓后拒不归还获刑一年罚三万
【添加时间:2013/1/27 20:14:49】 【浏览次数:1365次】
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后,男子多次持卡在商场等地刷卡消费和套现,并经银行多次催缴后拒不归还。2012年12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王宁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4岁的王宁在南昌经营着一家商行,由于经营不善,商行的生意一直不见起色,使得王宁的手头经常捉襟见肘。此时王宁并没有把心思花在做生意上,而是转向了他觉得最快来钱的道路。
2009年7月到2011年7月之间,被告人王宁共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并多次持上述两张卡在各商行和宾馆等地进行刷卡消费和套现,期间,王宁以现金形式归还了部分欠款。截至2012年8月2日,王宁未归还银行本金共计人民币60272.1元。2011年11月开始,银行多次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通知王宁让其尽快归还欠款,但王宁至今仍不归还。
2012年8月2日,被告人王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数额较大,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王宁归案后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