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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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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前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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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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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添加时间:2013/1/30 20:57:45】 【浏览次数:1693次】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如何认定呢,请看下面三个方面分析:
1、认定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
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认定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认定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
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来源: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