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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前生律师:杭州债权债务网首席律师。法学学士,创办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网,青年时报《说法》栏目青年律师志愿团成员。具有多年法律事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人脉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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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前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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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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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后死亡 妻子拒还款败诉
【添加时间:2013/3/15 10:16:03】 【浏览次数:1312次】
2013年3月13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3万及自2012年1月30日至还款之日的期间利息。
2012年1月30日,汪某向原告李某借款3万元用于投资养鱼,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约定2012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2013年2月12日,汪某意外死亡。2013年2月25日原告李某向汪某妻子刘某讨要借款,但刘某死活不肯还,其认为该钱是汪某所借理应由江某负担。为此,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归还借款3万元及约定的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案中汪某为家庭事务向他人借款,此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人的签名,妻子刘某也应该归还此笔借款。此处的夫债妻还理所应当。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